為嚴厲打擊食品經營者使用非食品包裝用塑料袋(盒)盛裝直接入口食品的行為,杜絕由非食品包裝用塑料袋(盒)引起的食物中毒、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發生,切實保護廣大消費者的飲食安全,淄博市市場監管局開展食品經營者規范使用食品包裝用塑料袋(盒)專項整治行動。
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GB4806.1-2016標準要求,認真查驗所采購、使用的食品包裝用塑料袋(盒)最小銷售包裝或標簽上是否注明“食品接觸用”“食品包裝用”或類似用語,未注明的須留存標有“食品用”等字樣的外(大)包裝或印有產品信息的說明書或隨附文件。
嚴禁使用沒有合法來源、無合格證明文件、標簽標識信息不全的塑料袋(盒)盛裝直接入口食品。